
债务抵销是互负债务的双方无需实际支付,直接用债权冲抵债务的法律行为,能高效化解债务关系,但并非所有互负债务都可抵销,需排除法定例外情形并按规范操作。
债务抵销的法定例外情形。一是性质上不得抵销的债务,如赡养费、抚养费、医疗费等具有人身属性的债务,不得用普通金钱债务抵销;二是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,如税款、罚款、没收财产相关债务,需优先足额履行;三是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,若双方明确约定 “债权不得抵销”,则需按约定履行;四是未到期债务,除非债务人同意,否则债权人不得用已到期债权抵销未到期债务。例如甲欠乙抚养费 5 万元,乙欠甲借款 5 万元,乙不得主张抵销,需单独支付抚养费。
抵销的操作方式与注意事项。法定抵销需满足 “债务种类相同、均已到期、无抵销禁止情形”,当事人可单方通知对方抵销,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;约定抵销不受债务种类、到期状态限制,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抵销协议。例如甲与乙互负 10 万元金钱债务且均到期,甲可发书面通知 “用我对乙的 10 万元债权抵销欠乙的 10 万元债务”,通知送达后抵销生效。操作时需注意:通知需明确债权债务金额、抵销意愿,留存送达证据;约定抵销需签订书面协议,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;抵销后及时清理账务,避免后续重复主张权利。